院党委书记张鹏主持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张书记在学习中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引亿万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纲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作出的战略举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力在学习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崭新课题,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新观点和新概念,标志着党的战略任务、科学理论、伟大实践的重大突破与创新。
参加学习活动的是我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有近百人,本次学习以认真阅读《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为主。通过对《决定》的边读边议,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社会理想。全会要求我们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长期的历史任务和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开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张鹏书记主持《决定》的学习
刘力院长参加学习
学院中心组在校领导在认真学习《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