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鲍雨处长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就我院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作了具体部署。整治措施主要有:(1)成立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王志明副院长担任组长,保卫处鲍雨处长、院办徐戴伟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组员。(2)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全院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分工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管理,教育本单位教职工不要随意外租房屋,尤其是不要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3)加强对师生的教育,使广大师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自觉抵制传销,防止传销渗透到校园里。(4)开展全院性的排查摸底工作,严防各类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从2006年11月20日起,利用一周时间,由院长办公室牵头,会同保卫处、后勤处、工会等相关部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的排查摸底工作,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登记,防止传销人员进入校园。(5)加强教职工住房和单位房屋管理,完善房屋管理制度。(6)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院防范传销的意识。(7)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鲍雨处长还传达了王志明副院长的指示:(1)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广大师生认清传销的严重危害性,落实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2)教育学生,要求学生不参与传销,讲明传销是违法行为。
在会上,蒋初才副处长传达了玉林市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再动员大会的精神,特别传达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铭福和副市长李克民的讲话精神。